2017年长沙市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有关政策解答
长沙市粮食局 时间:2017-11-04
一、什么叫粮食最低价收购?它的目的是什么?
答:当市场粮食收购价下跌到国家公布的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时(今年中晚籼稻为136元/百市斤),国家启动“粮食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对主要粮食品种(长沙地区为常规中晚籼稻)执行最低价收购。其目的是为了防止“谷贱伤农”,保护种粮农民的利益和种粮积极性,稳定粮食生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二、谁是粮食最低收购价的执行主体?
答:粮食最低收购价执行主体是中储粮总公司和下属分公司及所指定的委托库点。地方粮食、价格部门依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价格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履行对最低收购价中晚籼稻收储行为的监督检查职责。
三、粮食最低收购价的内容是什么?
1、执行最低收购价的委托(或延伸)收储库点要严格执行国家收购政策,要在收购场所显著位置张榜公布实行最低收购价有关政策的粮食品种收购价格、质量标准、水杂增扣量方式、结算方式和执行时间等政策信息,让农民交“放心粮”;按照稻谷国家标准(GB1350-2009)做好最低收购价中晚籼稻收购入库工作,不得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收购,不得拒收农民交售的符合标准的粮食;及时结算农民交售中晚籼稻的价款,不得给农民打白条。非指定执行最低收购价的委托(或延伸)收储库点对农民送售的粮食可随行就市实行市场收购。
2、收购价格:最低收购价是指承担最低收购价收购任务的收储库点向农民直接收购的到库价。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每市斤1.36元,以2017年生产的国标三等中晚籼稻为标准品,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按每市斤0.02元掌握。
3、收购质量:执行最低收购价的中晚籼稻为2017年生产的等内品,具体质量标准按稻谷国家标准(GB1350-2009)执行(见附表),不允许新陈混杂、早晚混杂。非标准品粮食最低收购价的具体水平,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粮发〔2010〕178号)有关规定确定。即收购的粮食不符合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的应当整理达到标准,整理后仍未达到标准的,采取降等、扣量办法处理,标准为:
水分增扣:实际水分含量低于标准规定的粮油,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低0.5个百分点增量0.75%,但低于标准规定指标2.5个百分点及以上时,不再增量。实际水分含量高于标准规定的粮油,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高0.5个百分点扣量1.00%,低或高不足0.5个百分点的,不计增扣量。
杂质增扣:实际杂质含量低于标准规定的粮油,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低0.5个百分点增量0.75%。实际杂质含量高于标准规定的粮油,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高0.5个百分点扣量1.5%,低于或高于不足0.5个百分点的,不计增扣量。
中晚籼稻谷质量指标
等级 |
出糙率% |
整精米率% |
杂质% |
水分% |
色泽、气味 |
1 |
≥79.0 |
≥50.0 |
≤1.0 |
≤13.5 |
正常 |
2 |
≥77.0 |
≥47.0 |
|||
3(中等) |
≥75.0 |
≥44.0 |
|||
4 |
≥73.0 |
≥41.0 |
|||
5 |
≥71.0 |
≥38.0 |
四、什么是今年粮食最低收购价的“四指定”?
答 1、时间指定:今年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收购起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1日—2018年1月31日。
2、价格指定: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到库价)为136元/百市斤。
3、品种指定:是指2017年生产的普通中晚籼稻。
4、库点指定:中储粮公司所属企业及所委托(或延伸)的库点。
五、今年我市指定的最低价收购库点有哪些?
答:今年我市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委托收储指定库点总共有13个(具体见附表)。
六、企业执行粮食最低收购价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1、不得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收购,不得拒收农民交售的符合标准的粮食,不得给农民打白条,不得出现收购“短斤少两”坑农行为。凡是国家指定的最低价收购库点,收购计量均采用电子地磅,临时收购点收购计量采用机械磅秤,要求不得使用杆秤。
2、优化服务措施。及早做好入库人员、设施安排,开设结算窗口,有凉棚、茶水处和整晒场地,公布收购价格、质量标准等,做到价格上榜,标准上墙,样品上台,为农民送粮实行一站式服务。按规定明码标价,在收购场所公示粮食品种和质量标准等;按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对收购的粮食进行检验。
3、粮食仓储设施应当符合粮食储存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七、我市粮食最低收购价举报电话有哪些?
凡发现收购企业或粮食经纪人在收购时有“短斤少两”“压级压价”“打白条”等坑农伤农行为,可向当地或高一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举报。举报电话:
宁乡县:87882332 浏阳市: 83611695 长沙县:84022571 望城区: 88062015
长沙市:88667030 88667034